過去多年,「500萬日圓開公司拿日本身份」是坊間流傳最廣的移居日本捷徑。這條路在2025年10月16日正式走入歷史——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修訂上陸基準省令,明確只向「具備實體經營活動」的申請人發出經營管理簽證,整套要求全面升級。
新規核心要求一覽
- 資本金(或出資總額)原則上不少於3,000萬日圓,約為舊制的六倍;
- 須聘用至少一名常勤職員(日本人或具永住等身份者);
- 申請人須具備三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,或持有經營管理相關碩士學位;
- 本人或常勤職員須具備相當於日語N2/CEFR B2的日語能力;
- 事業計劃書須經中小企業診斷士等專家確認,並須設有獨立的實體辦公室。
已持簽證人士的過渡安排
在新規施行日前已持有經營管理簽證的人士,更新時設有過渡期:2028年10月16日前遞交的續簽申請,即使未完全符合新基準,也不會僅因此被直接拒簽。但過渡期是「緩衝」而非「豁免」,建議現有持有人利用這三年時間逐步將公司規模、僱員與業務實績調整到位。
超威顧問建議
新規淘汰的是「空殼公司」,而不是真正想在日本做生意的人。對於有實際業務計劃、預算充足的申請人,3,000萬日圓的門檻反而令簽證含金量與續簽穩定性提升。我們可協助客戶完成公司設立、事業計劃書專家確認、辦公室租賃與人員招聘的全流程落地。
